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

振农资本速生柳传销
这就是一个骗局。
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农公司)在全国设立数以千计的服务站,以“合伙人入股,企业家种植,振农服务”的方式进行合作,向不特定人群宣传种植速生柳可获取高额回报其实是在进行变相集资。
振农资本这一组织是否涉嫌传销,尚无定论,需要司法机关通过介入立案调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以后,才能有一定的定论。
但是,传销指的是以发展人员为目的,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就是传销
若大家发现或认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积极向警方举报,共同打击传销行为。

针对这个问题,我找到了一篇报道,想要了解,可以具体看看。
《“北京振农”是“振农”还是在变相集资诈骗?》市场周刊讯(记者古金华 见习记者 朱顺坤)2018年5月初,有投资人向记者曝料,称: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农公司)在全国设立数以千计的服务站,以“合伙人入股,企业家种植,振农服务”的方式进行合作,向不特定人群宣传种植速生柳可获取高额回报其实是在进行变相集资。
记者通过深入的调查,揭开了振农公司利用服务站和经纪人,把投资人的钱以“接力棒”式的方法化为乌有的内幕。
振农公司唱主角“接力棒”传递给经纪人

5月9日,记者应振农经纪人黄女士的邀请来到了上海市浙商大酒店参加由振农公司举办的“北京振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大会”,会场大约有50多人,参加这次活动的基本上都是没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老年人。振农公司的乔孝英讲师对速生柳三方合作模式向投资人进行了讲解:合伙人(投资者)投入资金,企业家(种植户)提供土地,振农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企业家占股60%,振农和合伙人共占股40%,合伙人投资两年期的占股24.82%,投资三年期的占股26.65%。
振农公司高总向投资人介绍了投资奖励方案:一星期内投资5-10万奖励山老大农副产品,投资15万的奖励300元红包,投资20万的奖励500元红包,投资30万的奖励800元红包,投资50万的奖励2000元红包。一个月内投资40万的奖励800元红包,投资50万的奖励1000元红包,投资80万的奖励2000红包,投资100万的奖励3000元红包。以上合伙人除了红包奖励外还有各种山老大的产品给予奖励。给振农经纪人的奖励是:一个月内持续推荐3个合伙人奖励500元红包,推荐5个合伙人奖励1000元红包。
6月10日,记者来到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富升碳业有限公司,振农公司的讲师在“振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会议”上向投资者介绍:振农将育苗基地的账户给合伙人(投资者)去买苗,合伙人将资金打入振农专门的育苗基地--“育苗合作社”,签订第一份合同《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合伙人买了苗后由振农安排企业家来种植,三方并签订《能源林联合种植合同》。如果合伙人身边有1000亩以上林地的老板可以介绍到振农公司合作,振农一次性奖励介绍人5万元人民币。
为了获得合伙人和企业家的信任,会议结束后振农公司又带领大家参观了木炭制作工艺,并告诉大家这些木炭就是速生柳制作的。

7月8日,上海市振农川沙服务站的经纪人杜先生、包女士、黄女士接待了记者。
经纪人杜先生告诉记者:合伙人投资1万元生物质能源林,占股24.82%,预期两年收益7千元,一年期满退出,振农公司会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2%结算至合伙人账户;合伙人投资2万元速生柳纸浆板材林,占股26.65%,预期3年收益2万8千元,一年期满退出,振农公司会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4%结算至合伙人账户。
经纪人包女士拿出一份已签好的合同给记者看,该合同由《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联合育林合同》和《关于<联合育林合同>的补充协议》组成,合同注明“合伙人占项目收益的26.65%”。经纪人黄女士告诉记者,投资者通过银行转账把钱打给振农公司指定的买苗收款账户,打完款后拍照发给她,然后签订合同。
经纪人黄女士还表示,如果要成为振农的经纪人,需要缴纳一万元的押金(给振农公司),建立服务站还要缴纳20万元的保证金给振农公司,这是不退的,振农公司要求(服务站)每个月要有50万元的业绩,开一次“路演大会”必须要有50万元的业绩,不然下次就不让你举办了。
振农服务站一位老年投资者告诉记者:“我投资了10万元,放了3年期的,他(振农经纪人)告诉我3年可以获利46%。”服务站内另一位女性投资者对振农公司的合作模式提出质疑:“合作社的人我不认识,至于他们怎么去安排,怎么去做,到时候万一拿不到钱我找谁去,我的钱一会儿打到山东,一会儿打到山西,一会儿打到太原,但是钱投资进去之后我没有和种植户发生任何关系。”
经纪人是指为各种经纪活动牵线搭桥而从中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振农公司路演和振农服务站均出现经纪人,按照振农公司介绍,振农公司只是“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振农公司本身就是从事“牵线搭桥”工作的,经纪人应当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从经纪人定义上看,振农经纪人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振农公司举办的路演大会和振农服务站目的,都是希望投资人掏钱,投资人的钱是经过经纪人介绍打到第三方帐户上,如果经纪人是振农公司工作人员,则振农公司应当对投资人负责;如果经纪人不是振农公司工作人员,则经纪人对投资人负责。振农公司将“接力棒”传递给经纪人意欲何为?
经纪人指定收款人“接力棒”转手成骗局
记者发现经纪人包女士拿出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签订方是“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而实际收款人是“战阴亮”,经纪人黄女士给的收款账户是“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而实际收款账户却是“毛国菊、王凤琴、帅艳”的个人账户。如果投资人与供苗方发生纠纷,那么承担民事责任的到底是收款人还是供苗方呢?打款账户是由振农公司指定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振农公司给的,看来这些问题只有振农公司才能解释的清楚了。

为核实资金的去向,记者联系了这份合同供苗收款方“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蒋先生。蒋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了解供苗、收款的事宜,公司也没有“战阴亮”这个人。记者又联系了“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毛国菊、王凤琴、帅艳不是我们合作社的,(振农使用的)合作社(印章)不止用我们一家,当时我们不懂,他让我们办合作社,然后把章交给他,我们以为他在骗取国家补贴什么的,在2016年的时候偶然一次机会看见一个合同,关于我合作社的(收款、卖苗),我就挺惊呀的,后来我们报警了,这个章也挂失了。我一直想找一下投资人,找一下振农,找一下相关部门制止他(振农)这种行为,让他们(投资者)别损失了。今年上海的一个大姐给我打了电话,我说你赶紧报警,我全力配合你。(收款、卖苗)确实不是我操作的,也不是我们合作社操作的,这是振农一直在操作这个事”。
记者为了进一步核实企业家是否在种植合伙人所购买的速生柳,振农公司是否按期付款。记者查询了经纪人包女士所拿出的合同企业家“夏津爱农世家种植专业合作社”,却发现该合作社于今年5月4日注销解散。记者又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振农公司和种植户发生多起经济纠纷,振农公司并未尽到履行收苗、付款的义务。2013年5月31日,振农与关女士签订了70亩《竹柳联合育苗合同》,合同约定振农公司提供种苗,负责回收并承担回收种苗的全部运费,关女士承担土地租金和种植管理人员工资,关女士按合同约定租赁土地将树苗种成后,振农公司在2014年3月份只回收了21亩,剩余的49亩至今没有回收,已经回收的种苗款176235元苗款也至今不给。2017年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支付关女士竹柳种苗款126789元并支付违约金77191元。
7月23日,记者在宿州市与多名振农竹柳种植户见面,他们告诉记者,“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爱农家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前都属于“中国三农集团”,振农公司现在法人李春华也是中国三农股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裁。他们与“爱农家加”和“振农公司”签订的《竹柳联合育苗》合同,到目前为止也不去回收,现在还有很多竹柳种植在林地里。2015年进京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公安部门已对“爱农家加”和“三农集团”立案调查,后期也与振农公司进行多次交涉未果,他们表示会继续向相关部门反应,坚持将维权道路走下去。
7月25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来到了天津市旷世国际大厦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前台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7月27日,记者收到振农公司委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杨明敏律师的一封未加盖公章的回复函,杨律师告诉记者:振农公司委托他全权处理振农公司所有的对外接受采访事宜,并以采访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振农公司借用育林的名义进行高额回报的虚假宣传,再通过经纪人指定投资人将“购苗资金”打入个人账户,这些个人帐户是否与卖苗方存在关联,投资人“购苗资金”流向哪里?本刊将持续关注。
林木销售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林木 销售合同 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经缸瓦窑沟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所属林地林木座落(炮台阳坡大北坡西孟子沟)一事进行协商,最后以陆万捌仟元整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树种面积: 东:分水岭 西:山根 南:石孟子沟 北:北岔阳坡 面积:约390亩。 二、林地、林木买卖年限: 从2010年8月26日起至2080年8月26日止,期限为70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交林木款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整,将此款交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四、在合同期间,乙方具有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五、双方责任:
1、因四至不清,权属不明,甲方负责解决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并负责赔偿。
2、林权证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费用,需甲方提供手续,甲方应积极提供。
3、砍伐树木时,乙方按规定审批砍伐,不得乱砍滥伐,否则自行承担其责任,与甲方无关。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尽享有转让、转包和他人联营的权利,其家庭和子女有 继承权 。运木村的道路问题,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砍伐树木后,乙方按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栽植,甲方不予干涉,在合同期间乙方自己争取的资金和上级的优惠政策,就此林木所给的补助,归乙方所有、使用。
6、合同期满,乙方将林木和林地内没砍伐的树木无条件交还甲方。
7、阳坡已卖出的坟地,见原始合同让埋。
8、山下爆竹库占地 合同到期 后,地租由乙方收取。 六、 违约责任 : 单方随意 解除合同 ,应向对方赔偿 违约金 捌万元整(¥: 3 80000.00元),不足以弥补对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补偿。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隆化镇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法人代表 : 乙方: 村民签字: 年 月 日 不管销售任何东西,大家都需要签订销售合同,即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对方的一种约束。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款,如果有不平等条约,是可以拒绝签订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有双方的签字才生效。
谁能给我树木买卖合同
我给你个范本你可以参考着看下,或许能帮到你 树木买卖合同 一.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二、树木交易方式: 买树地点:山东省临朐县寺头镇岸青村     买树时间:2007年12月23日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2007年12月23日 三.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特约定下列协议。 1.甲方在住址处(*********)有**树 棵,愿意卖给乙方。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所拥有的原住址处(********)有榆树 棵, 3.乙方应在同意购买甲方所提供树木的同时立即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购买树木的现金。 4.乙方在签署树木买卖合同后,应当在12小时内将所购买树木伐倒,并运走。如需办理有关伐木手续应有乙方自己负责。伐木由乙方承担,在此过程中,所由伐木,运输木头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周围房屋财产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赔偿及维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对本合同拥有解释权。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出卖人(签字): (手印) 买受人(签字): (手印)             出卖人地址:               买受人地址: 出卖人 电话:                 买受人电话: 2007年 12  月  23 日
求购买树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地点位于______的共计___棵树,卖给乙方,现胸径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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